【发布部门】海关总署 | 【发文字号】公告〔2013〕46号 |
【发布日期】2013年8月19日 | 【实施日期】2013年8月19日 |
【法律类别】旅客通关与邮递物品 | 【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 】 现行有效 |
海关总署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进出境物品表》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限制进出境物品表》有关问题解释的公告
(公告〔2013〕46号)
为有效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进出境物品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限制进出境物品表》,现就有关问题解释如下:
一、赌博用筹码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进出境物品表》所列“对中国政治、经济、文化、道德有害的印刷品、胶卷、照片、唱片、影片、录音带、录像带、激光视盘、计算机存储介质及其它物品”中的“其它物品”。
二、微生物、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人类遗传资源、管制刀具、卫星电视接收设备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限制进出境物品表》所列“海关限制进境的其它物品”。
三、微生物、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人类遗传资源、管制刀具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限制进出境物品表》所列“海关限制出境的其它物品”。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13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