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则号列 | 商品名称 | 商品描述 | 归类决定 | 决定文件 | 生效日 | 备注 |
8517.69 | 寻呼警报装置 |
用于在接收到预置无线信号时,发出音响或视觉信号。信号只能传给特定的接收机以启动其音响信号(或视觉信号),这些装置很简单且不能传递信息。 又见419号。 |
会议指出,税目85.27的条文列名更具体,因为发信号可简单地视为无线电收发的结果,但不是该设备的主要功能。电磁波的接收可认定为寻呼装置的主要功能。委员会决定将其归入税目85.27(子目8527.90)。 根据归类总规则一。 |
W2005-411 | 2005年12月23日 | 本条已被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93号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