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则号列 |
商品名称 |
商品描述 |
归类决定 |
决定文件 |
生效日 |
备注 |
2103.9090 |
旺味 |
“旺味”是由谷氨酸钠50%、甘氨酸30%、丙氨酸10%、肌甙酸钠2.5%、次黄甙酸钠2.5%、柠檬酸钠3%、丁二酸钠2%等组成的白色粉末,外包装为纸箱,内包装为塑料袋,25千克/袋,用作食品制造或加工的调味料。 |
该商品属于混合调味料。根据《税则》归类总规则一,“旺味”应归入税则号列2103.9090。 |
Z2006-1177 |
2007年12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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