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则号列 |
商品名称 |
商品描述 |
归类决定 |
决定文件 |
生效日 |
备注 |
5202.9900 |
落棉 |
该落棉是棉花加工成棉纱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废棉(除回花)、回丝、地脚等。落棉主要包括再用棉和下脚两部分。其中,再用棉是经处理后仍可作原料混合使用的落棉,包括抄斩花、统破籽、车肚、风机花、落地花、精梳落棉等。下脚是不能再处理继续使用的落棉,包括破籽、回丝、滤尘等,也包括加工再用棉过程中产生的下脚。 |
根据《税则》归类总规则一,该商品应按“其他废棉”(非回收纤维)归入税则号列5202.9900。 |
Z2006-1269 |
2007年12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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