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则号列 |
商品名称 |
商品描述 |
归类决定 |
决定文件 |
生效日 |
备注 |
8454.9010 |
顶枪 |
该顶枪用于RH真空炉外精炼,对真空室吹入氧气、煤气及其他气体或粉末,加热耐火材料和钢水,防止钢水结瘤和温度降低,对钢水进行脱碳、脱硫、提高钢水纯净度,精确调整钢水成分。该顶枪主要由枪体、枪头、火焰观测器、真空密封装置等构成。 |
MFB顶枪系统,用于炉外精炼设备,属于炉外精炼设备的零件,根据《税则》归类总规则一(第十六类类注二)及六,应将其归入税则号列8454.9010。 |
Z2006-1351 |
2007年12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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