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则号列 |
商品名称 |
商品描述 |
归类决定 |
决定文件 |
生效日 |
备注 |
3825.6100 |
对苯二甲酸等外品水池料 |
商品“对苯二甲酸等外品水池料”为灰白色或浅黄色粉末或黑色泥状物质、气味浓烈刺鼻。中国环境科学研究所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技术研究所出具的《进口废物特性鉴别报告》结论为:该商品是对苯二甲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 |
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商品“对苯二甲酸等外品水池料”应归入税则号列3825.6100。 |
Z2007-0019 |
2007年12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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