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则号列 | 商品名称 | 商品描述 | 归类决定 | 决定文件 | 生效日 | 备注 |
2106.10 | 配制品 | 粉状,含有大豆分离蛋白(75.05%),含80%乳清蛋白的浓缩物(24.5%),香草香料(0.25%)和二氧化硅(0.20%),净重240克,装于一个容器中供零售。按干物质计,配制品的总蛋白质含量为85.9%(±1%)。该商品与其他食品或饮料一起食用(每天1至4次,每次5克)。该商品具有香草香气和味道。 | 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 | W2010-005 | 2010年12月3日 | 协调制度归类意见汇编(第二版)增补第13号 (NG0152E1a)(WCO协调制度委员会第43次会议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