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2932.2090
青蒿素
该商品为白色粉末,味苦,青蒿素含量99%以上 ,25公斤/桶。其从中药黄花蒿提取有效成分并精制而得,为抗疟药,可直接使用,也可转化成青蒿琥酯等。
该商品为抗疟原料药,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应按仅含氧杂原子的杂环化合物(内酯)归入税则号列2932.2090。
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26号关于公布2013年商品归类决定(I)
201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