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类决定编号 | 税则 | 商品 | 英文 | 其它 | 商品描述 | 归类决定 | 生效日 | 备注 |
号列 | 名称 | 名称 | 名称 | |||||
Z2022-0062 | 3824.9999 | 人造石头 | 该人造石头由两种石头混合而成,一种为天然火山砾石经筛选而成,色白,是火山喷发物之一,经自然冷却胶结后成为由棱角状碎屑组成的石粒状产品,另一种是用黏土制成丸状,1150℃高温烘焙而成,色红。该商品用于培植兰花,混合比为火山砾石:人造黏土丸=2:1。 | 该商品为砾石和烘培黏土的混合物,超出了《税则》第二十五章的商品范围,并且符合《税则注释》对品目38.24的注释,属于“用作植物生长介质的混合物”,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应归入税则号列3824.9999。 | 2022年9月1日 | |||
注:本公告《税则》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2)》,《税则注释》是指《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2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