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规范性文件
-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 公告2024年第11号 | 2024年11月29日发布 | 2024年12月01日实施 | 旅客通关及寄递物品
2024年11月29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公布《进境物品关税、增值税、消费税征收办法》的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 现行有效
- 规范性文件
-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 公告2024年第10号 | 2024年11月28日发布 | 2024年11月28日实施 | 海关税
自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对附件所列商品,继续不加征我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关税。
- 自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有效
- 规范性文件
-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 税委会公告2024年第6号 | 2024年07月20日发布 | 2024年7月20日实施 | 海关税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按程序决定,对相关商品延长排除期限。
- 自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
- 规范性文件
-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 税委会公告2024年第3号 | 2024年04月29日发布 | 2024年05月01日实施 | 海关税
自2024年5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对附件所列商品,继续不加征我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关税。
- 自2024年5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有效
- 行政法规
-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 税委会公告2024年第2号 | 2024年04月26日发布 | 2024年12月01日实施 | 关税征管
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所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同步施行。
- 自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
- 规范性文件
-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 公告2023年第11号 | 2023年12月22日发布 | 2024年01月01日实施 | 海关税
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对附件所列商品,继续不加征我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关税。
- 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有效
- 规范性文件
-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 公告2023年第7号 | 2023年09月11日发布 | 2023年09月16日实施 | 海关税
自2023年9月16日至2024年4月30日,对附件所列商品,继续不加征我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关税。
- 自2023年9月16日至2024年4月30日有效
- 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 2023年7月20日发布 | 2023年7月20日实施 | 海关通关与关税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于2023年7月20日正式发布并施行。
- 现行有效
- 规范性文件
- 国务院 | 国函〔2020〕88号 | 2020年06月18日发布 | 2020年06月18日实施 | 海关特殊监管区管理法规
国务院决定在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规定。
- 现行有效
- 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令第711号 | 2019年4月3日发布 | 2019年5月15日实施 | 海关综合
2019年4月3日国务院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2019年5月15日起施行
- 现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