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规范性文件
- 财政部 海关总署等 | 财关税〔2024〕18号 | 2024年7月2日发布 | 2024年6月27日实施 | 通关综合
2024年7月2日,财政部等五部门发布《关于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暂时进境修理
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4〕18号)
- 现行有效
- 规范性文件
-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 公告〔2024〕7号 | 2024年6月27日发布 | 2024年7月1日实施 | 旅客通关
2024年6月28日,财政部等三部门发布关于提高自香港澳门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行李物品免税额度的公告,关措施自2024年7月1日起,先行在罗湖、福田、深圳湾、广深港高铁西九龙站、拱北、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等6个口岸实施;自2024年8月1日起,推广至全部进境口岸(横琴“一线”口岸除外)
- 自2024年7月1日起实施
- 规范性文件
-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 | 财关税〔2024〕10号 | 2024年5月9日发布 | 2024年5月9日实施 | 减免税
对2024年至2025年举办的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延续执行《关于2023年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3〕5号)中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 自2024年5月9日起实施
- 规范性文件
-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 财关税〔2024〕7号 | 2024年4月8日发布 | 2024年4月8日实施 | 减免税
为完善边境贸易支持政策,优化边民互市贸易多元化发展的政策环境,现就边民互市贸易进出口商品不予免税清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 自2024年4月8日起执行
- 规范性文件
- 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旅游局 | 公告2016年第19号 | 2016年2月18日发布 | 2016年6月1日实施 | 减免税
决定增设和恢复口岸进境免税店,合理扩大免税品种,增加一定数量的免税购物额,经国务院批准,现将口岸进境免税店政策公告如下
- 自2016年2月18日起执行
- 规范性文件
- 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旅游局 | 公告〔2016〕19号 | 2016年2月18日发布 | 2016年2月18日实施 | 减免税
决定增设和恢复口岸进境免税店,合理扩大免税品种,增加一定数量的免税购物额。经国务院批准,现将口岸进境免税店政策公告如下
- 自2016年2月18日起执行
- 规范性文件
-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 | 财关税〔2010〕18号 | 2010年4月16日发布 | 2010年5月1日实施 | 减免税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边境地区经济贸易发展问题的批复》(国函〔2008〕92号)中“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边民互市进出口商品不予免税的清单”的精神,现就边民互市进出口商品不予免税清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 规章
- 海关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 | 令第125号 | 2005年2月28日发布 | 2005年4月1日实施 | 车辆
2005年2月28日,海关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发布《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办法》
- 已失效
- 规范性文件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 财税〔2001〕84号 | 2001年5月11日发布 | 2001年5月1日实施 | 关税征管
2001年5月1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将有关调整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 现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