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岛免税政策是指对乘飞机、火车、轮船离岛(不包括离境)旅客实行限值、限量、限品种免进口税购物,在实施离岛免税政策的免税商店(以下称离岛免税店)内或经批准的网上销售窗口付款,在机场、火车站、港口码头指定区域提货离岛的税收优惠政策。离岛免税政策免税税种为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离岛免税政策是指对乘飞机、火车、轮船离岛(不包括离境)旅客实行限值、限量、限品种免进口税购物,在实施离岛免税政策的免税商店内或经批准的网上销售窗口付款,在机场、火车站、港口码头指定区域提货离岛的税收优惠政策。离岛免税政策免税税种为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 规范性文件
- 海关总署 | 公告2016年第14号 | 2016年3月14日发布 | 2016年6月1日实施 | 旅客通关
2016年3月14日,就海关暂不予放行旅客行李物品暂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自2016年6月1日起施行
海关总署公告2012年第50号 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监管暂行办法》 为规范对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业务的监管,支持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根据国务院对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调整的决定,现发布重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监管暂行办法》,自2012年11月1日起施行。海关总署公告2011年第20号、第22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海南离岛旅...
- 规章
- 海关总署 | 令第40号 | 1992年11月20日发布 | 1989年05月15日实施 | 旅客通关
1992年11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40号发布关于进出境旅客选择“红绿通道”通关的规定
- 现行有效
- 规范性文件
- 海关总署 | 署监二[1992]1186号 | 1992年9月1日发布 | 1992年9月1日实施 | 旅客通关
1992年9月1日,海关总署发布《关于对旅客携带旅途自用黄金饰品进出境验放问题的通知》
- 现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