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规范性文件
- 海关总署 | 公告2024年第66号 | 2024年5月31日发布 | 2024年7月1日实施 | 加工贸易综合
2024年5月31日,海关总署发布关于加工贸易账册整合优化的公告
- 现行有效
- 规范性文件
- 海关总署 | 公告2024年第49号 | 2024年04月30日发布 | 2024年06月01日实施 | 加工贸易
海关总署制定了《加工贸易货物“短溢区间”管理行政执法裁量基准》,现予以发布。
- 现行有效
- 行政规章
- 海关总署 | 令第262号 | 2023年3月9日发布 | 2023年4月15日实施 | 加工贸易
为了促进加工贸易健康发展,规范海关对加工贸易货物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下简称《海关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 现行有效
- 规范性文件
- 商务部 海关总署 | 公告2021年第12号 | 2021年6月10日发布 | 2021年6月15日实施 | 加工贸易综合
为支持加工贸易发展,稳定加工贸易产业链供应链,自2021年6月15日起,加工贸易企业进口纸制品(税目4801-4816)加工出口纸制品(税目4801-4816)不再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
- 现行有效
- 规范性文件
- 商务部 海关总署 | 公告2020年第54号 | 2020年11月5日发布 | 2020年12月1日实施 | 加工贸易综合
将《商务部 海关总署2014年第90号公告》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中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属于高耗能、高污染的产品以及具有较高技术含量的产品剔除,共计剔除199个十位商品编码。同时,对部分商品禁止方式进行调整(见附件)。
- 现行有效
- 规范性文件
- 海关总署 | 公告2007年第23号 | 2007年05月30日发布 | 2007年05月30日实施 | 单耗核定法规目录
为进一步完善海关对加工贸易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单耗管理,现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单耗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55号,以下简称《办法》)执行中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企业向海关申报单耗的常规环节是保税加工的成品出口前、深加工结转前或者内销前。但一些生产工艺流程简单、产品净耗比较稳定、产品单耗关系不太复杂的企业,可以在合同备案环节一并向海关申报单耗,以便海关在合同备案和核销时给予便利。
- 现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