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海关总署 | 【发文字号】公告2020年第120号 |
【发布日期】2020年11月27日 | 【实施日期】2020年12月1日 |
【法律类别】运输工具进出境 | 【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 】 现行有效 |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20号
(关于发布进出境公路运输工具货运舱单电子传输报文格式V1.1的公告)
为切实加强公路进出境运输工具及货运舱单管理,进一步规范相关电子数据申报传输要求,根据海关总署2020年第113号公告,我署对进出境公路运输工具货运舱单电子传输报文中部分数据项进行调整,制定了中国海关进出境公路运输工具货运舱单报文格式V1.1版,具体包括:《中国海关进出境公路运输工具货运舱单报文V1.1 XML Schema》《中国海关进出境公路运输工具货运舱单报文格式V1.1制定说明》(详见附件1、2)。以上资料可在海关总署门户网站公告栏下载。
本公告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海关总署2014年第3号、2018年第217号公告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
1.中国海关进出境公路运输工具货运舱单报文V1.1 XML Schema.rar
2.中国海关进出境公路运输工具货运舱单报文格式V1.1制定说明.doc
海关总署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