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海关总署 |
【发文字号】2024年第64号 |
【发布日期】2024年5月24日 |
【实施日期】2024年5月24日 |
【法律类别】海关稽查制度 |
【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 |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
公告2024年第6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23年第九号公布),海关总署对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61号(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实施办法》所涉及法律文书格式的公告)附件7、8、12法律文书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法律文书格式见附件。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
海关总署
2024年5月24日
公告正文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实施办法》所涉及法律文书格式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实施办法》所涉及法律文书格式的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