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处罚决定
分类检索
分类栏目
海关行政处罚信息
  • 出口
  • 出口镍镉蓄电池属于危险品无法提供包装物使用鉴定结果单 | 2023年5月18日 | 南沙海关 | 中国-广州
  • 当事人以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的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货物一批。经南沙海关查验后发现,该票货物项1申报数量15797千克,实际数量为1997千克;五金配件1212千克未申报。当事人前述行为影响海关统计准确性。另有咖啡3320千克、软糖7063千克未报检。镍镉蓄电池(UP1M640)2125千克(85个)属危险货物,无法提供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
  • 违规
  • 出口
  • 出口移动电源属于危险品无法提供包装物使用鉴定结果单 | 2023年5月18日 | 南沙海关 | 中国-广州
  • 当事人以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货物一批。经南沙海关查验后发现,该票货物项2申报数量6670千克,实际数量2075千克。货物项3申报数量3120千克,实际数量1200千克。项7申报数量2975千克,实际数量1835千克。“砂轮”528千克、“传送带”302.4千克、“LED屏”300千克、“齿轮”1036.8千克、“螺丝”1100千克未申报。当事人前述行为影响海关统计准确性。另有“酱油”2000千克、“红薯宽粉”300千克、“红枣”105千克、“淮山”108千克未报检。有“电池”1207.7千克、“移动电源”263.5千克未申报,该批“电池”、“移动电源”属危险货物,当事人无法提供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
  • 违规
  • 出口
  • 出口胶粘剂等属于危险品无法提供包装物使用鉴定结果单 | 2023年5月19日 | 南沙海关 | 中国-广州
  •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的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货物一批。经南沙海关查验后发现,该票货物有香菇1000千克、米粉1000千克、五香粉1300千克未报检。另有胶粘剂800千克属危险货物,无法提供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
  • 违规
  • 出口
  • 出口铅酸蓄电池属于危险品无法提供包装物使用鉴定结果单 | 2023年5月31日 | 南沙海关 | 中国-广州
  • 当事人以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的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货物一批。经南沙海关查验后发现,该票货物有眼部精华液890千克、身体乳1560千克、沐浴露1455千克未报检;铅酸蓄电池2455千克属危险货物,无法提供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
  • 违规
  • 出口
  • 出口硝酸钙颗粒属于危险货物无法提供危包装物使用鉴定结果单 | 2024年5月26日 | 南沙海关 | 中国-广州
  •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货物一批。经南沙海关查验并取样送检,该票货物项1“硝酸钙颗粒”实际属于危险货物,当事人无法提供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该批硝酸钙颗粒属危险货物,其包装容器需要使用鉴定。
  • 违规
  • 出口
  • 出口压缩式垃圾车商品编号申报不实 | 2024年5月27日 | 天津临港海关 | 中国-天津
  •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天津新港海关申报出口货物,申报成交方式为FOB,其中第二项货物申报商品名称为大运牌压缩式垃圾车,申报商品编号为8705909990,申报数量为5辆,申报总价为310000美元。经查,该项货物实际商品编号应为8704230090,出口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许可证》。当事人出口货物申报不实,影响国家许可证件管理。经核,上述货物价值共计人民币2224312元。
  • 违规
  • 出口
  • 出口实际总价申报不实 | 2024年5月27日 | 天津东疆海关 | 中国-天津
  •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首都机场海关申报进口珊瑚7项,申报商品编号均为0308901910。其中第一项申报进口鹿角珊瑚属(石珊瑚目)800个,总价8000美元;第二项刺柄珊瑚属(石珊瑚目)30个,总价315美元;第四项杯形珊瑚属(石珊瑚目)40个,总价430美元;第六项排孔珊瑚属(石珊瑚目)50个,总价537.5美元。经核查发现,第一项鹿角珊瑚属(石珊瑚目)实际进口290个,未见第二、四、六项货物,另有石珊瑚目束形真叶珊瑚630株未见申报,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II列名物种,需濒危物种允许进口证明书,经计核货物价值人民币44835.84元,当事人申报不实,影响国家许可证件管理。当事人在海关调查期间能够积极配合海关查处违法行为,且认错认罚,具有从轻处罚情节。
  • 违规
|< < 1 > >| 共215页  前往
2145条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