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出口助焊剂属于危险物品无法提供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 | 2023年8月22日 | 南沙海关 | 中国-广州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一批货物。经海关查验后发现,项一货物平底锅13138千克实际均未到货,总货值55179.6美元。当事人出口助焊剂1680千克、锂电池1180千克、锂离子电池组(14AH)3260千克、锂离子电池组(16AH)3880千克、充电宝10000(毫安)2190千克,价值人民币207034.4元未向海关申报。上述货物属于危险货物,当事人无法提供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当事人出口塑料壳995千克未向海关申报,总货值人民币7960元。当事人上述行为影响海关监管秩序违反了商检法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