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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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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行政处罚信息
  • 进口
  • 出口商品编码申报不实 | 2023年4月25日 | 上海浦江海关 | 中国-上海
  • 当事人先后22次向海关申报进口一般贸易项下共聚甲醛、初级形状的聚甲醛共计124225千克,申报总价共计人民币2655955元,申报商品编号3907101090,2020年至2022年关税税率分别为3.9%、3.4%、3%。经查,上述货物实际商品编号3907101010,2020年至2022年关税税率分别为3.9%、3.4%、3%,2020年至2022年特别关税税率均为6.2%,与申报不符。经核定,上述货物漏缴税款人民币186296.15元。上述事实业已构成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
  • 违规
  • 进口
  • 出口商品编码申报不实 | 2023年4月21日 | 上海浦江海关 | 中国-上海
  • 当事人向海关申报进口一般贸易项下申报第1项货物为锻压模具905千克,申报商品编号为8207300020(关税税率6%),申报EXW总价为93419.28美元。经查,上述货物实际商品编号编号为8207300090,关税税率为8%,与申报不符。经核定,上述货物漏缴税款人民币13617.06元。上述事实业已构成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
  • 违规
  • 出口
  • 出口商品编码申报不实 | 2023年5月12日 |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海关 | 中国-上海
  • 当事人向海关申报出口至老挝一般贸易项下搪玻璃反应釜等13项货物,其中:1、搪玻璃反应釜21套,申报价格CIF147453.85美元;2、搪玻璃反应釜9台,申报价格CIF50916.9美元,上述两项货物申报商品编号均为8419899090。经查,实际出口货物应归入商品编号8479820010,出口需提供《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货物价值人民币1365236.93元。上述事实业已构成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
  • 违规
  • 进口
  • 出口商品编码申报不实 | 2023年5月23日 | 上海浦东海关 | 中国-上海
  •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分2票申报进口镍钴材料粉,2票报关单中G1、G2、G3项申报品名均为镍钴材料粉,申报商品编号均为3842999999,申报重量合计分别为77699千克、77849千克,申报CIF总价格分别为158643美元(统计CIF人民币价合计为1103139.96元)、158478美元(统计CIF人民币价合计为1101992.62元)。经查,上述进口货物为固体废物。根据《生态环境部 商务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海关总署 关于全面禁止进口固体废物有关事项的公告》(公告2020年第53号),上述货物禁止进口。
  • 违规
  • 出口
  • 出口商品编码申报不实 | 2023年5月26日 | 上海浦东国际机场海关 | 中国-上海
  •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货物一票,其中第2项商品申报品名为调光电机,申报商品编号为8501109990(对应的出口退税率为13%),申报数量为160台,申报单价为FOB684美元/台,申报总价为FOB109440美元。经海关事后核查发现,上述货物的实际单价为FOB6.84美元/台,实际总价为1094.4美元,与申报不符。上述事实业已构成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
  • 违规
  • 出口
  • 出口商品编码申报不实 | 2023年5月25日 | 上海浦东区海关 | 中国-上海
  • 当事人向海关申报出口至日本一般贸易项下吉他12批次。其中涉及RD-328、RO-328两种型号吉他共计576个,申报商品编号9202900090,对应出口退税率13%,申报价格共计FOB111535.04美元,计人民币727333.6元,出口报关单号详见附件。经查,RD-328、RO-328两种型号吉他含有阔叶黄檀制品,应归入商品编号9202900010,对应出口退税率0,出口需提供《非〈进出口野生动植物商品目录〉物种证明》。
  • 违规
  • 出口
  • 出口商品编码申报不实 | 2023年6月20日 | 上海外高桥港区海关 | 中国-上海
  • 当事人向海关申报出口至印度一般贸易项下镍合金条共计1993.67千克,申报价格FOB75674.35美元,申报商品编号7505120000,对应出口退税率13%,共计人民币511573.74元。经查,实际出口货物为成卷镍合金带材,应归入商品编号75062000.00,对应出口退税率0。上述事实业已构成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
  • 违规
  • 进口
  • 出口商品编码申报不实 | 2023年6月25日 | 上海外高桥港区海关 | 中国-上海
  • 当事人向海关申报从越南进口一般贸易项下天然橡胶与合成橡胶的混合物100000千克,申报价格CIF250000美元,申报商品编号4002800000,对应关税税率0。经查,实际进口货物中94793.5千克为烟胶片,应归入商品编号4001210000,对应关税1.5元/千克。经核定,货物价值人民币1897596.6元,漏缴税款人民币160674.97元。上述事实业已构成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
  • 违规
  • 进口
  • 出口商品编码申报不实 | 2023年06月2日 | 浦东国际机场海关 | 中国-上海
  •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进口货物1票,申报品名为可加工玻璃陶瓷,申报商品编号均为6901000000(相对应的关税税率为8%),申报材质为硅质化石粉,申报数量为336千克,申报总价为CIF50542.8欧元。经海关查验,上述货物实际材质为微晶云母陶瓷,含55%氟金云母和45%硼硅玻璃,实际商品编号应为7003190090(相对应的关税税率为15%),与申报不符。
  • 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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