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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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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行政处罚信息
  • 出口
  • 出口实际总价申报不实 | 2024年5月27日 | 天津东疆海关 | 中国-天津
  •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首都机场海关申报进口珊瑚7项,申报商品编号均为0308901910。其中第一项申报进口鹿角珊瑚属(石珊瑚目)800个,总价8000美元;第二项刺柄珊瑚属(石珊瑚目)30个,总价315美元;第四项杯形珊瑚属(石珊瑚目)40个,总价430美元;第六项排孔珊瑚属(石珊瑚目)50个,总价537.5美元。经核查发现,第一项鹿角珊瑚属(石珊瑚目)实际进口290个,未见第二、四、六项货物,另有石珊瑚目束形真叶珊瑚630株未见申报,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II列名物种,需濒危物种允许进口证明书,经计核货物价值人民币44835.84元,当事人申报不实,影响国家许可证件管理。当事人在海关调查期间能够积极配合海关查处违法行为,且认错认罚,具有从轻处罚情节。
  • 违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