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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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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行政处罚信息
  • 出口
  • 出口属于法检商品未向海关申报商品检疫 | 2024年5月29日 | 南沙海关 | 中国-广州
  • 当事人以市场采购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腰靠坐垫一批。经海关查验发现,项一货物腰靠坐垫9026千克实际均未到货,价值89357.4美元。当事人出口粉底2862千克未向海关申报,总货值人民币171720元,该货物出口需报商品检验。出口化妆棉960千克未向海关申报,货值人民币24000元。
  • 违规
  • 出口
  • 出口属于法检商品未向海关申报商品检疫 | 2024年5月29日 | 南沙海关 | 中国-广州
  • 当事人以市场采购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反弹器一批。经海关查验发现,项一货物反弹器25490千克实际均未到货,价值99411美元。当事人出口料酒5000千克、香油1000千克、小麦粉800千克、陈醋8000千克、笋丝片1200千克、海鲜酱2515千克、火锅底料200千克、椰浆1100千克、捞面1000千克、方便面800千克、黄豆酱850千克、人参精60千克、红薯粉400千克、挂面3000千克未向海关申报,总货值人民币228164元,料酒、芝麻香油、陈醋、笋丝片、海鲜酱、火锅底料、捞面、方便面、黄豆酱、人参精出口需报食品卫生监督检验,小麦粉、椰浆、红薯粉、挂面出口需报动植物产品检疫和食品卫生监督检验。
  • 违规
  • 出口
  • 出口属于法检商品未向海关申报商品检疫 | 2024年5月24日 | 南沙海关 | 中国-广州
  •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手机壳等货物一批。经海关查验发现,项五货物上衣24480件实际均未到货,价值79560美元。当事人出口太阳能电池860千克未向海关申报,总货值人民币6880元,该货物属于危险货物,当事人无法提供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出口衬衫6650千克、LED显示屏353千克、塑料件255千克、充电器260千克、变压器385千克未向海关申报,总货值人民币78460元。
  • 违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