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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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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行政处罚信息
  • 出口
  • 出口有机肥伪报税则号列逃避商品检验 | 2024年7月2日 | 临港海关 | 中国-天津
  •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49票货,。申报品名均为“有机肥”,申报税则号列3101001990,经海关认定,上述货物为含氮磷钾元素的复混肥料,均应归入税则号列31059010,属于出口法定检验商品,货物价值共计18012598元。当事人在明知该商品属于出口法定检验商品的情况下,多次以故意伪报税则号列的方式逃避商品检验,其行为构成擅自出口未报检的属于法定检验的出口商品的违法行为。
  • 违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