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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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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行政处罚信息
  • 出口
  • 出口油炸蒜酥等未申报食品卫生监督检验 | 2023年7月20日 | 南沙海关 | 中国-广州
  •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油炸蒜酥等货物一批。经海关查验后发现,项一货物油炸蒜酥(商品编码:2005999990、退税率13%)原申报数量为24760千克,价值113896美元;实际数量为12890千克,价值59294美元。当事人出口脉动饮料968千克,价值人民币5401.44元;冰红茶饮料1105千克,价值人民币3823.3元;果粒橙饮料798千克,价值人民币4197.4元;加多宝饮料925千克,价值人民币5022.75元;鸡精325千克,价值人民币1267.5元;八宝粥418千克,价值人民币5174.84元;雪碧饮料911千克,价值人民币3197.61元;酱油412千克,价值人民币2772.76元;方便面267千克,价值人民币2461.74元;面条1100千克,价值人民币6556元;椰子汁768千克,价值4715.52元;餐盒2670千克,价值人民币15592.8元;拖鞋1280千克,价值人民币8537.6元;脸盆988千克,价值人民币5374.72元未向海关申报。其中脉动饮料、冰红茶饮料、果粒橙饮料、加多宝饮料、鸡精、雪碧饮料、酱油需报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方便面、面条、椰子汁需报动植物产品检疫和食品卫生监督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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