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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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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行政处罚信息
  • 进口
  • 出口纸箱生产线等未申报食品卫生监督检验 | 2022年8月12日 | 南沙海关 | 中国-广州
  •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纸箱生产线等货物一批。经海关查验发现,项一货物纸箱生产线17400千克,价值75800美元实际为未到货。另有医用防护服2600套,价值人民币9620元;新冠试剂盒3000个,价值人民币 2700元;医用口罩15000个,价值人民币1650元;腌料800千克,价值人民币9520元;春卷800千克,价值人民币9840元;调味料3770千克,价值人民币26390元;板蓝根颗粒2400,价值人民币15360元;连花清瘟颗粒1800盒,价值人民币30600元;银翘解毒颗粒600包,价值人民币5580元;面罩8300个,价值人民币10790元;饭盒870千克,价值人民币8526元;一次性口罩80000个,价值人民币3520元未向海关申报。其中医用防护服、医用口罩需报商品检验,新冠试剂盒需报动植物检验检疫和卫生检疫,春卷需报动植物检验检疫和食品卫生监督检验,腌料、调味料需报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板蓝根颗粒、连花清瘟颗粒、银翘解毒颗粒需报动植物检验检疫。当事人上述申报不实行为影响海关监管秩序和违反商检法、动植物检疫法、卫生检疫法相关规定。
  • 违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