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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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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行政处罚信息
  • 出口
  • 出口防护服等属于法检商品未申报商品检验 | 2023年11月20日 | 南沙海关 | 中国-广州
  •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申报出口汽车配件等货物一批。经海关查验发现,项四裤子3960条,价值9345.6美元实际未到货。项五货物汽车配件原申报数量4026千克,价值50727.6美元;实际数量为2026千克,价值25527.6美元。另有医用口罩10000个,价值人民币3300元;防护服160件,价值人民币880元;沙滩车1台,价值人民币1648元;绳子200千克,价值人民币3280元;电子秤20台,价值人民币640元;排风扇330千克,价值人民币3960元;柜子2张,价值人民币184元;洗衣机1台,价值人民币64元;自行车4台,价值人民币528元;烤炉1台,价值人民币188元;蒸锅132千克,价值人民币3168元;上衣4867件,价值人民币24335元;沙发2张,价值人民币168元;编织袋157千克,价值人民币926.3元;养生枕头27千克,价值人民币880元未向海关申报。其中医用口罩、防护服需报商品检验。当事人上述申报不实行为影响海关监管秩序和商品检验法相关规定。
  • 检验检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