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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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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行政处罚信息
  • 出口
  • 出口鱼肉等属于法检商品未申报商品检验 | 2024年7月15日 | 南沙海关 | 中国-广州
  •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的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货物一批。经南沙海关查验后发现,该票货物项1桌子、项2椅子实际未到货。当事人前述行为影响海关统计准确性。另有鱼肉2518千克、羔羊排肉350千克、酥皮馅饼2660千克、猪肉包1985千克、糯米烧麦1125千克、馒头2518千克、南瓜饼1020千克、手抓饼1132千克、雪糕750千克、油条1970千克、牛奶酥960千克、鱼籽包450千克、爆浆糍粑755千克等商品未报检。
  • 检验检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