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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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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行政处罚信息
  • 出口
  • 出口黏合剂属于危险化学品未申报商品检验 | 2024年10月26日 | 南沙海关 | 中国-广州
  •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的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货物一批。经南沙海关查验后发现,该票货物项1胶粘剂(正式运输名称:黏合剂;联合国编号:UN1133;危险货物类别:第3类危险物质-易燃液体;是属于《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列明的化学品)4620千克、项2胶粘剂(正式运输名称:黏合剂;联合国编号:UN1133;危险货物类别:第3类危险物质-易燃液体;是属于《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列明的化学品)600千克、项3胶粘剂(正式运输名称:黏合剂;联合国编号:UN1133;危险货物类别:第3类危险物质-易燃液体;是属于《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列明的化学品)1080千克等商品未报检。
  • 检验检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