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处罚决定
分类检索
分类栏目
海关行政处罚信息
  • 进口
  • 进口税率申报不实 | 2022年6月28日 | 上海浦江海关 | 中国-上海
  •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 式向海关申报进口报关单,申报品 名为聚酯树脂,申报商品编号为3907999990,申报原产 国:日本,启运地区:中国台湾,可享受优 惠关税税率5.9%,申报CIF总价为1610300元。经查,该批 货物实际无优惠贸易协定代码,应按商品编号 3907999990项下最惠国关税税率6.5%征税,与申报不符。 经核定,上述货物合计漏缴税款人民币10917.84元。
  • 违规
  • 进口
  • 进口税率申报不实 | 2023年6月29日 | 上海外高桥港区海关 | 中国-上海
  • 当事人进口一般贸易项下导电活性炭、PVB树脂4票,申报数量共计9960千克,申报价格共计CIF55828320日元,申报商品编号3802109000、3905910000,申报时提供RCEP项下日本原产地证书,RCEP协定税率为5.9%、9.4%,增值税率为13%。经查,当事人向海关申报的原产地证书非优惠贸易证书,不能享受RCEP优惠关税,实际3802109000、3905910000进口关税率为6.5%、10%,增值税率为13%。经海关核定,违法货物价值人民币3298227.06元,应征税款人民币557930.21元,漏缴税款人民币18579.21元。上述事实业已构成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
  • 违规
  • 进口
  • 税率申报不实 | 2023年6月30日 | 浦东国际机场海关 | 中国-上海
  •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进口货物6票。申报品名均为光缆连接器,申报商品编号均为8536700000,申报总价共计为EXW112117.5欧元,申报原产国均为瑞士,申报享用中瑞协定税率(关税税率1.6%)。经海关事后核查发现,当事人未提供由瑞士关境授权机构签发的有效原产地证书正本或者经核准出口商出具的原产地声明,上述进口货物不适用中瑞协定税率,实际关税税率均应为8%,与申报不符。经海关核定,上述货物的完税价格为人民币889325元,应纳税款为人民币196007.22元,当事人漏缴税款人民币64315.81元。
  • 违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