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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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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行政处罚信息
  • 进口
  • 进口乳清蛋白粉固体饮料等未如实申报漏缴税款 | 2024年8月15日 | 天津东疆海关 | 中国-天津
  •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天津东疆海关申报进口乳清蛋白粉固体饮料蓝莓芝士味、乳清蛋白粉固体饮料草莓味等共计10项货物,申报净重4420.5千克,总价56280欧元。经查,实货中另有肌酸90粒装216瓶,肌酸180粒装210瓶,刺蒺藜锌补充剂198瓶未向海关申报,价值1976.4欧元,经计核,漏缴税款共计人民币4102.45元。当事人能够配合海关查处违法行为,且认错认罚,具有从轻处罚情形。
  • 违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