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进口奔驰G63G500伪报监管方式逃避申请进口验证 | 2024年7月4日 | 东疆海关 | 中国-天津
当事人明知从国外进口的奔驰G63、G500共计4台车辆应当以一般贸易方式(0110)向海关申报进口并应当申请进口验证,却通过购买4个外商自带车指标将上述车辆伪报为外商自带车报关单以其他贸易方式(9739)向海关申报进口,未申请进口验证。上述4台车辆完税价格4043432元,进口关税、增值税、消费税合计2962487.85元,货物价值共计7005919.85元。当事人明知上述4台车辆应当申请进口验证,却多次故意伪报监管方式申报进口从而逃避申请进口验证,并已将上述车辆擅自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