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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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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行政处罚信息
  • 进口
  • 进口属于禁止进口固体废物 | 2023年9月20日 | 白云机场海关 | 中国-广州
  • 当事人自马来西亚启运进口申报货物品名为“相机样品21个”等3项商品、申报总重量7千克的C类快件实施查验,经查验,项2“相机样品21个”品名和数量与申报相符,净重为2千克,有使用痕迹。2023年1月9日,经广州海关技术中心检测鉴定,该批样品属于固体废物。2023年8月20日,经我关制发责令进口货物直接退运通知书,当事人已将涉案固体废物退运出境。
  • 违规
  • 进口
  • 进口属于禁止进口固体废物 | 2024年4月12日 | 白云机场海关 | 中国-广州
  •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广州白云机场海关申报进口一票货物,申报货物项1至项5均为手表,重量为157.1千克,申报总价共计1363181日本元。经海关查验,货物品名与申报相符,重量与申报不符,实际净重共计162.6千克,发现实际到货有使用痕迹,经取样送广州海关技术中心鉴定,确认货物属于我国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
  • 违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