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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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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行政处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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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进口旧贴标机税号申报不实漏缴税款 | 2024年7月15日 | 新港海关 | 中国-天津
  •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天津新港海关申报进口一票货物,其中第2、3、4项商品品名为“旧贴标机”,申报税号8479899990(关税税率:0%,增值税税率:13%),申报FOB价格共计75000美元。经查,实货应归入税号8422309090(关税税率:8%,增值税税率:13%),申报不实影响国家税款征收。经计核,漏缴税款共计人民币48840.1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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