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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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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行政处罚信息
  • 进口
  • 进口磷酸酯属于法检商品未申报商品检验 | 2024年1月28日 | 南沙海关 | 中国-广州
  •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的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进口货物一批。经南沙海关查验后发现,该票货物项1羟丙基二淀粉磷酸酯38000千克、项2氧化羟丙基淀粉38000千克、项3羟丙基二淀粉磷酸酯19000千克等商品未报检。
  • 检验检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