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进口铝锭税则号列申报不实 | 2023年6月14日 | 运城海关 | 中国-太原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浦江海关申报进口一票铝锭,重量为50093千克,申报商品税则号列为76011090。当事人上述报关单进口铝锭共6个生产批次,各批次金属铝的平均含量分别为97.5%(98.0%)、98.1%(98.2%)、98.0%、98.2%、98.1%、97.5%,上述6批次铝锭中铝的含量按重量计均未达到99%,且其他元素含量按重量计超过0.1%。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当事人进口铝锭应归入税则号列7601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