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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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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管制
  • 出口
  • 未经许可擅自抵押减免税设备 | 2023年11月28日 | 绵阳海关 | 中国-成都
  • 当事人将报关单所涉及的尚在海关监管期内的四台减免税设备擅自抵押,涉及货物总数量4台,总金额753.189215万元。抵押期限为12个月,抵押期间所有设备均为自用并用于原定用途。当事人未经海关许可,擅自将处于海关监管期内的减免税设备进行抵押的行为。
  • 违规
  • 进口
  • 擅自抵押减免税设备 | 2022年11月16日 | 金陵海关 | 中国-苏州
  •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塑封系统1台,征免性质为“鼓励项目”,总价1276930美元。当事人将该设备结转至名下。当事人就共计4110台设备与中国进出口银行签订了设备抵押合同,该4110台设备包含上述1台海关监管期内的减免税塑封系统。因当事人财务的工作失误将该设备判定为国产设备并加入到了抵押清单,导致违规擅自抵押减免税设备。经核算,该台擅自抵押减免税塑封系统的价值为人民币1466192.31元。
  • 违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