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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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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检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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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出口属于法检商品未申报卫生检疫 | 2023年5月18日 | 南沙海关 | 中国-广州
  • 当事人以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的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货物一批。经南沙海关查验后发现,该票货物项1、项2实际未到货。当事人前述行为影响海关统计准确性。另有面膜7660千克、防斑膏1050千克、米粉4000千克未报检。
  • 检验检疫
  • 出口
  • 出口属于法检商品未申报卫生检疫 | 2023年11月20日 | 南沙海关 | 中国-广州
  •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煤气炉配件一批。经海关查验发现,项一货物煤气炉配件18592千克实际均未到货,总货值148736元。当事人出口水果味糖果4500千克、方便面6740千克未向海关申报,总货值人民币66680元,上述两项货物需报食品卫生监督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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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出口属于法检商品未申报卫生检疫 | 2023年11月20日 | 南沙海关 | 中国-广州
  •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申报出口门锁等货物一批。经海关查验发现,项一货物门配件申报重量4600千克,项二货物门锁7700千克,以上货物均未到货。当事人出口酸梅汤1700千克、AD钙2000千克、茉莉清茶2500千克、豆腐皮900千克、鱿鱼丝600千克、黄金豆900千克、高汤精调味料800千克、豆瓣酱1200千克、木薯淀粉1200千克、热干面500千克,当事人出口以上货物均未向海关申报。其中酸梅汤、AD钙、茉莉清茶、豆腐皮、鱿鱼丝、黄金豆、高汤精调味料、豆瓣酱、木薯淀粉、热干面出口均需要进行出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其中鱿鱼丝、木薯淀粉出口还需要进行出境动植物产品检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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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出口属于法检商品未申报卫生检疫 | 2023年11月20日 | 南沙海关 | 中国-广州
  •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塑料餐盒等货物一批。经海关查验发现,项二货物塑料餐盒2660千克、项六货物瓷砖9320千克实际均未到货,总货值72540美元。当事人出口调墨油1300千克、摩托车配件1600千克、白乳胶2200千克、冲床800千克、腻子粉1800千克、机制炭1200千克未向海关申报,总货值人民币81076元。出口腐竹500千克、酱油800千克、爽口菜400千克、火腿肠500千克未向海关申报,总货值人民币9834元,腐竹、酱油、爽口菜需报食品卫生监督检验,火腿肠需报动植物产品检疫和食品卫生监督检验。当事人出口货物数量申报不实影响海关监管秩序和违反商检法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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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出口属于法检商品未申报卫生检疫 | 2023年11月24日 | 南沙海关 | 中国-广州
  •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申报出口卫浴挂件等货物一批。经海关查验发现,项一货物卫浴挂件原申报数量2400千克、价值15600美元,实际数量为1200千克、价值7800美元;项二货物桌布原申报数量2480千克、价值22320美元,实际数量为1280千克、价值11520美元;项三货物包包原申报数量8006千克、价值110482.8美元,实际数量为2106千克、价值29062.8美元。当事人出口镜子210千克、切端油30千克、洗衣机50千克、泡泡水300千克、塑料板50千克、卫浴配件900千克、餐具560千克未向海关申报,总货值人民币23393元。出口螺蛳粉700千克、绿豆900千克、花生1500千克、黑糖浓浆500千克、西米罐头900千克、果味酱300千克、粉圆400千克、酸豆角1000千克未向海关申报,总货值人民币50870元,螺蛳粉、黑糖浓浆、西米罐头、果味酱、粉圆、酸豆角需报食品卫生监督检验,绿豆、花生需报动植物产品检疫和食品卫生监督检验。当事人出口货物数量申报不实影响海关监管秩序和违反商检法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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