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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宾水果进口检疫准入一览
发布时间:2023-03-21 15:32:00  作者:费云     浏览:1755次


菲律宾位于亚洲东南部,与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相望,西濒南中国海,东临太平洋,是东盟十国之一,水果产品丰富。长期以来,我国都是菲律宾最大贸易伙伴,是菲律宾农产品第三大出口市场,尤其是水果,近年来持续呈现上升趋势,菲律宾已成为中国最大的香蕉和菠萝进口来源国。2022年,我国从菲律宾进口了约6.7亿美元的水果,同比增长3.1%,进口额处于我国进口水果供应国的第四名。因此,本文主要就我国对菲律宾水果进口的准入政策进行盘点、介绍。

 

一、菲律宾的哪些水果可以进口我国

目前,我国准予进口的菲律宾水果有:菠萝(Ananas comosus; Pineapple)、香蕉(Musa sp.; Banana)、芒果(Mangifera indica;Mango)、番木瓜(Carica papaya ; Papaya)、椰子(Cocos nucifera; Fresh Young Coconut)、鳄梨(Persea americana; Avocado)、鲜食榴莲(Durio zibethinus Murr)。

 

二、进口菲律宾水果需要满足哪些要求?

菲律宾的水果若想要出口至中国,对果园和包装厂、包装要求、进境检验检疫都有要求:

(一)菲律宾果园和包装厂

菲律宾输华水果的果园、包装厂须经菲律宾农业部备案,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菲律宾农业部共同批准注册。注册信息包括名称、地址及注册号。海关总署根据协议对输往中国的国外果园、加工包装厂、储存冷库实行注册登记制度,并将获准注册登记企业的名单在海关总署网站公布。

菲律宾输华水果的果园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和溯源体系,实施良好农业操作规范(GAP),维持果园良好的卫生条件;按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第6号(ISPM 6)的要求,针对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制定管理计划,执行有害生物综合治理(IPM),包括定期开展有害生物监测调查,物理、化学或生物防治有害生物,以及农事操作等防控措施;保留果园有害生物监测及防治记录,并在需要时向中方提供。防治记录应包括生长季节使用的化学药剂名称、有效成分、使用剂量及时间等信息。

菲律宾输华水果的加工、包装、储藏和装运过程,须在菲律宾农业部或其授权官员检疫监管下进行。包装厂应整洁卫生,地面需硬化,具有原料场和成品库。输华水果的存放、加工、处理、储藏等功能区相对独立、布局合理,且与生活区采取隔离措施并有适当距离。包装好的水果如需储藏,应当立即入库并单独存放,避免受到有害生物再次感染包装厂应建立溯源体系以保证输华水果可追溯至注册果园,记录加工包装日期、来源果园名称或其注册号码、出口日期、数量、输往国家、集装箱号码等信息。

 

(二)水果包装和出口前检疫

菲律宾输华水果的包装应干净卫生、未使用过,符合中国有关植物检疫要求。如使用木质包装,须符合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第15号(ISPM 15)要求。每个包装箱上必须用中文或英文标注水果名称、出口国家、产地、果园或其注册号、包装厂或其注册号等信息。每个包装箱和托盘需用中文或英文标出“输往中华人民共和国”或“Exported to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装有出口中国水果的集装箱必须在装箱时检查是否具备良好的卫生条件。集装箱应加施封识,抵达中国进境口岸时其封识应完好无损。

出口前,菲律宾农业部或者有授权的部门需要按照每批货物2%的比例对每批输华水果进行抽样检查。如两年内没有发生植物检疫问题,抽样比例降为1%。如发现检疫性有害生物活体、枝叶或土壤,整批货物不得出口中国,并视情况暂停本出口季相关果园、包装厂输华。经检疫合格的,由菲律宾农业部或者有授权的部门签发植物检疫证书,注明果园和包装厂名称或注册号,并附加声明该批货物符合菲律宾水果输华植物检疫议定书要求,不带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

 

三、菲律宾输华水果的进口和通关要求

(一)菲律宾输华水果进口从我国允许进口水果的口岸或进境水果指定监管场地进境。目前,我国允许水果进口的进境水果指定监管场地已多达117个,分布于全国21个省市自治区。具体可点击以下链接查询:https://customs.chinaport.gov.cn/carpubquerywebserver/views/queryAppointPlace.html

(二)菲律宾输华水果进口之前需要办理进检疫审批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拟进口企业可登录“互联网+海关”一体化平台(http://online.customs.gov.cn),进入“动植物检疫”版块办理。

首次申请的企业应提交注册信息,经审核通过后方可申请检疫许可证。申请企业按要求填写申请单并上传随附单证,如果提交的随附单证不在列表内,须在“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一栏中上传;在“其他随附单证”中填写上一份许可证使用信息,首次申请的须填写:“本公司为本年度新备案企业”。直属海关受理人员接到随附单证后,与网上电子申请表核对,提交到审核人员,一般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人员会将符合要求的申请表提交到终审人员,不符合要求的则注明原因退单。初审合格后,海关总署自受理初审之日起20日内,做出准予许可或不准予许可的决定。检疫许可证自签发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可在许可数量范围内分批进口,可以跨年度使用。仅能从许可证批复的进境地点进口。

(三)进境水果应当符合海关检验检疫要求。1)不得混装或夹带植物检疫证书上未列明的其他水果;(2)包装箱上须用中文或英文注明水果名称、产地、包装厂名称或代码;(3)不带有中国禁止进境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土壤及枝、叶等植物残体;(4)有毒有害物质检出量不得超过中国相关安全卫生标准的规定。(5)输出国或地区与中国签订有协定或议定书的,还须符合协定或议定书的有关要求。

(四)在进口过程中,海关对进境水果实施现场检验检疫。海关现场检验主要包括(1)核查货证是否相符;(2)核对植物检疫证书和包装箱上的相关信息及官方检疫标志;(3)检查水果是否带虫体、病征、枝叶、土壤和病虫为害状;现场检疫发现可疑疫情的,应送实验室检疫鉴定;(4)根据有关规定和标准抽取样品送实验室检测。

(五)菲律宾输华水果进口需要提交报关报检资料。根据实际情况不同,水果进口需要以下资料与文件:(1)进口收发货人的资质;(2)菲律宾原产地证、植物检疫证书;(3)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4)合同、发票、箱单、提单或运单。

 

四、菲律宾输华鲜食水果税号和税率。

本文对菲律宾准予输华的鲜食水果税号和税率整理如下:

序号

商品名称

税号

进口最惠国税率

进口普通税率

东盟协定税率

RCEP协定税率

1

鲜菠萝

0804300001

12%

80%

0

9.6%

2

鲜或干的香蕉

0803900000

10%

40%

0

0

3

鲜芒果

0804502001

15%

80%

0

0

4

鲜番木瓜

0807200000

25%

70%

0

0

5

鲜的未去内壳(内果皮)椰子

0801120000

12%

80%

0

0

6

鲜或干的鳄梨

0804400000

25%

80%

0

22.5%

7

鲜榴莲

0810600000

20%

80%

0

0

 

由于菲律宾是东盟十国之一,在获取菲律宾原产他证书的基础上,申报时可以适用东盟协定税率,进口关税为0。

 

 


以上回答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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