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听说外商常驻人员自带车政策有变化,主要是哪些变化,我公司几位外籍员工想带车不可以了吗?谢谢!
答:根据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32号,自2010年7月1日起,除按照有关政府间协定可以免税进境机动车辆的常驻机构和常驻人员、国家专门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专家以外,其他常驻机构和常驻人员不得进境旧机动车辆,对其旧机动车辆进境申请,海关不予受理。2010年7月1日以前已按照有关规定向海关申请进境机动车辆的,可不受上述规定限制。对常驻机构和常驻人员申请进境的新机动车辆,海关按照现行有关规定办理审批、征税、验放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