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海关在对我司稽查中发现了最近一年内我司的多份报关单需补征税款。但与此同时,我司也查出我们在进口另外一些货物时多交了税款,现在准备向海关申请退还(需退还的税款少于要补交的税款)。请问我司能否要求海关在需补征的税款中直接抵销其应向我司退还的部分?
答: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多征税款后的退税与海关追征税款是两个独立的行为,而且追征税款还可能给纳税义务人带来额外的不利后果——因纳税义务人违反规定造成的少征或者漏征税款的,海关可从缴纳税款或者货物放行之日起按日加收少征或者漏征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目前的规定并未提及海关应退的部分税款能否直接抵销需补征税款的数额。如需帮助,请咨询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海关部,电话0755-83679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