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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口医疗设备的配件与主机不在一个国家生产是否会影响原产地认定?
    发布时间:2012-09-07 09:15:17  浏览:1329次
    问:我司计划从香港进口一台原产于德国的医疗设备。但近期我司在考察时发现,这台设备有两部分配件是由两个其他国家制造的,请问如果我司进口这台设备,是否可能会因为配件的原因而影响到整台设备的原产地认定,继而影响税率的适用?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按正常配备的种类和数量随货物进出口的附件、备件、工具和介绍说明性资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中与该货物一并归类的,该附件、备件、工具和介绍说明性资料的原产地不影响该货物原产地的确定。如贵司计划进口的设备的配件依其性质可与主机一并归类的,则整台设备的原产地仍可认定为德国;若配件必须单独申报为其他税号,则配件的原产地也就不能申报为德国,但设备主机的原产地认定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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