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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关征收关税税款滞纳金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发布时间:2012-10-16 08:26:10  浏览:1331次
    问:您好。我是一名律师,我的一家客户被海关征收了100多万关税税款,又加征了滞纳金3万多元,客户感到很不解,我也在帮他们查到有关规定,请问海关这样做,有什么法律依据吗?谢谢。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6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第37条,进出口货物的纳税义务人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向指定银行缴纳税款。纳税义务人未按期缴纳税款的,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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