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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关通知补税时应如何确定补税期限?
    发布时间:2012-11-20 08:52:27  浏览:2405次
    问:您好。昨天海关已电话通知,我司有一票货物因少报部分重量而要作补税处理,请问海关的补税是如何操作的,期限是如何确定的?谢谢。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海关补征或者追征税款,应当制发《海关补征税款告知书》。纳税义务人应当自收到《海关补征税款告知书》之日起15日内到海关办理补缴税款的手续。纳税义务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补税手续的,海关应当在规定期限届满之日填发税款缴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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