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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海关申报进口货物时提供翻译外文资料,是否必须交由有资质的机构出具译文?
    发布时间:2013-06-09 08:45:03  浏览:1090次
    问:我司在向海关申报进口一批机器时,为防止海关对货物的归类产生疑问,我司想提前准备外文产品说明书的中文翻译,以便向海关说明情况。请问这种翻译的材料是否必须交给有专门资质的机构来出具?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海关认为必要时,纳税义务人应当提供确定商品归类、完税价格、原产地等所需的相关资料;提供的资料为外文的,海关需要时,纳税义务人应当提供中文译文并对译文内容负责。所以,外文材料的译文不是必须由有专门资质的机构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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