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海关律师答疑 > 关税征管
    缴纳税款的期限应以何日期开始计算?
    发布时间:2014-01-03 08:32:33  浏览:1351次
    问:您好,前段时间海关对我司进行稽查,最后结果是海关要求我司补征税款,并向我司下发了海关税款缴纳通知书,但是我收到通知书已经是通知书上日期的两天后了,因此,我想问一下,缴纳税款的期限应以何日期开始计算的?谢谢!

    答;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纳税义务人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向指定银行缴纳税款。因此,应是以缴纳税款通知书上日期开始计算。
    相关推荐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法律服务
      热点推荐
      最新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