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纳税义务人发现多缴税款的,自缴纳税款之日起一年内,可以要求海关退还。同时也规定,海关多征的税款,海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因此,海关发现多征税款的,应启动退税程序,而不应以1年为期限制纳税义务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