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海关律师答疑 > 关税征管
    海关通知退税能否放弃?
    发布时间:2014-06-03 08:27:33  浏览:1310次
    问:您好。海关通知公司去年12月申报的一批货物,因为海关系统问题多计税1000多元。因为金额相对较小,且相关的经办人也已经离职,公司想放弃退税,不知是否允许,是否会因此受到海关不配合办理海关手续的责难?谢谢。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纳税义务人应当自收到海关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有关退税手续,但并未规定放弃退税的处理。对于行政相对人放弃自身权利、且不影响第三方权益的行为,应予准许。
  • 标签:
  • 海关退税
  • 放弃
  • 相关推荐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法律服务
      热点推荐
      最新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