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海关律师答疑 > 关税征管
    海关发现多征税款时退还税款有期限规定吗?
    发布时间:2014-08-05 08:50:30  浏览:1784次
    问:您好。我司近期发现两年前报的税号有错,交的税款多了,但是又过了一年的申请退税期限,请问如果启动海关退税程序的话,是否海关会接受,或者我们该如何申诉?谢谢。

    答:由于企业申请退税的一年期限已过,所以企业申请退税的情况已不能适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第52条的规定,“海关发现多征税款的,应当立即通知纳税义务人办理退还手续”,为此,贵司可以向海关提起申诉,以便启动“海关发现多征税款”程序。
    相关推荐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法律服务
      热点推荐
      最新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