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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工贸易企业的手册核销后,是否可以直接销毁?
    发布时间:2015-05-22 09:39:05  浏览:1079次
    问:公司为节约成本,要搬到小一点的地方去办公,现在有许多多年前集中保存的加工贸易手册,请问这个最长需要保存多久,是否可以存成电子档后销毁灭纸质档的文件材料?

    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加工贸易货物的手册设立和核销单证自加工贸易手册核销结案之日起留存3年。贵司需将相关材料留存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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