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海关律师答疑 > 出口退税
    因为与外商纠纷导致未及时收汇影响出口退税申报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9-12-11 08:31:26  浏览:3436次

    问题描述:我公司出口货物后,与外商有经济纠纷,未能及时收到货款。公司财务担心是否会影响出口退税申报,请问有什么办法吗?


    中国海关律师网: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6号,因故未收齐单证,无法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出口退税的,可以按规定提出延期申报申请,一定程度上防止因退税单证不齐造成失去退税资格。

     



     

    延伸阅读:

    七、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货物劳务、发生增值税跨境应税行为,由于以下原因未收齐单证,无法在规定期限内申报的,应在出口退(免)税申报期限截止之日前,向负责管理出口退(免)税的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出口退(免)税延期申报申请表》(附件3)及相关举证资料,提出延期申报申请。主管税务机关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准,并将结果告知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

    (一)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

    (二)出口退(免)税申报凭证被盗、抢,或者因邮寄丢失、误递;

    (三)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扣押出口退(免)税申报凭证;

    (四)买卖双方因经济纠纷,未能按时取得出口退(免)税申报凭证;

    (五)由于企业办税人员伤亡、突发危重疾病或者擅自离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导致不能按期提供出口退(免)税申报凭证;

    (六)由于企业向海关提出修改出口货物报关单申请,在出口退(免)税申报期限截止之日前海关未完成修改,导致不能按期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

    (七)有关政府部门在出口退(免)税申报期限截止之日前未出具出口退(免)税申报所需凭证资料;

    (八)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6号


    相关推荐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法律服务
      热点推荐
      最新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