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2021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三十三条规定,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主观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没有主观故意不必然等于没有过失。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如需要具有正式效力的法律咨询意见,请联系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