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办法》,以下列方式进口自动许可货物的,可以免领《自动进口许可证》:
1、加工贸易项下进口并复出口的(原油、成品油除外);
2、外商投资企业作为投资进口或者投资额内生产自用的;
3、货样广告品、实验品进口,每批次价值不超过5000元人民币的;
4、暂时进口的海关监管货物;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免领《自动进口许可证》的。
兰迪海关部成员,中国律师资格,法律硕士。广东省劳动争议调解员资格,深圳市福田区人民调解员资格。2017年起从事政府法律服务工作,在福田区人民调解员技能大赛中获得个人三等奖。
2020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专注于走私刑事辩护、海关行政争议解决、关税筹划和争议解决、商品归类、海关稽查、进出口合规、跨境电商等法律服务。跟随指导律师及团队律师办理多起疑难复杂海关刑事、海关与涉外行政案件,多次取得取保候审、不移送审查起诉、不起诉等良好办案效果。
韩逸航乐于研究特别疑难复杂案件,秉持对客户负责、对专业负责,尽心、尽力办好每一个案件。